【公众征集】《关于开展城市居民社区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审议稿)》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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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1-07-20 09:25

为深入开展我区城市居民社区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我局组织拟写了《关于开展城市居民社区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审议稿)》(以下简称为《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事一议”是我国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重要形式,是居民自治的重要方式。为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基层民主,广泛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积极性,我区拟紧密围绕支持城市更新和其他重点工作,创新启动城市居民出资出劳、财政奖补和集体投入等多元投入的城市居民社区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

二、起草过程

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7月初,《通知》的起草工作在区领导的关注和指导下全面展开。区财政局成立起草专班,认真学习区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和《关于印发2013年淮北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综改办〔2013〕3号)等相关文件,深入三堤口街道濉溪社区实地调研,结合实际,于7月中旬形成《通知》初稿和相关工作操作规程(暂行)等配套文件。7月20日,通过相山区人民信息公开网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形成《通知》征求意见稿。

三、具体框架结构

《报告》全文约 3000余字,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包括遵循民主决策,筹补结合;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四个原则。

第二部分是主要内容,包含奖补对象、范围和方式,奖补资金筹集,奖补工作程序三个部分。

第三部分是完善配套制度,包含完善筹资筹劳制度,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社区公益设施管护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五个部分。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包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试点工作机制,广泛组织政策宣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四个部分。

《通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建议以区财政局和区住建局联合名义印发实施。

为规范操作,加强管理,推进我区城市居民社区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以下简称社区一事一议)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关于开展城市居民社区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相关建议,请于8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相山区财政局办公室,邮箱:328040811@qq.com  联系电话:0561-3193050,联系人:杭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