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印发相山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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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2-28 15:20

【文字解读】相山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

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近日,相山区政府办公室发布了《相山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相政办〔20225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近年来,我省工业经济取得长足发展,规模、速度、质效全面提升,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仍存在市场激励不足、要素流动不畅、资源配置效率不高、转型升级发展不快等问题。为此,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10部门《关于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意见》(皖经信运行〔2021108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淮政办〔202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对全区工业企业实施分类评价和管理,为激发企业活力,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实现亩均效益最大化,故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二、出台目的

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通过亩均效益评价机制盘活存量用地,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推动全区工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制定此《办法》。

三、起草过程

1月初区经信局起草《相山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做好《办法》制定,区经信局书面征求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12家单位的意见和举办公众参与征询座谈会,形成《办法(送审稿)》。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相山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实施办法》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区司法局对《办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后经区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25日印发。

四、主要内容

1、 评价对象

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占地五亩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均在评价之列,在框定评价范围时也充分考虑到了部分企业实际,设置了过渡期、免评企业两类特殊情况。

2、评价方式

以“企业”评价法为主,“地块”评价法为补充,进行评价。

3、评价标准

规上工业企业评价以亩均技术改造投资、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为主要指标,兼顾亩均新建项目投资、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单位能耗营业收入、单位污染物排放营业收入、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指标。指标分值分别为40分(含区级亩均税收留成10分)、20分(含亩均增加值10分)、10分、7分、8分、8分、7分。而规下工业企业仅以亩均税收为主要评价指标。为引导鼓励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绿色发展、诚信守法,我区还设置了综合素质加分项,对新入规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会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根据企业综合评价得分情况,按照办法要求,对参评企业进行预分类后,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定档调档,按照从高到低排序,按一定比例将评价企业分为ABCD四类。

   4、评价流程

首先从参评企业确定出发,然后收集汇总企业数据,经过数据核实确认,符合修改条件的修改调整后进行分类评价,不符合修改条件的通过反馈解释后进行分类评价,接着进行公示评价结果,最后公示审定结果。

5、结果应用

对综合评价确定的ABCD类企业,在惠企政策上实行差别化用于区分,间接激励企业升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不仅在用水、用电、用气等能源方面差别化,在人才、金融等政策方面也实行差别化,按照利用效率高、要素供给多的原则实行资源配置,同时要加快建立健全权益类交易市场。

A类企业正向激励,从项目资金申报、评先评优、荣誉称号认定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在资金、技术、人才、土地等要素方面优先配置。

BC类企业转型提升,建立重点潜力企业培育库,加快转型升级,促进提质增效。

D类企业调控帮扶,“一企一策”实施精准对接,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依法依规坚决整治不符合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企业,直至关停。

差别化措施具体由区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组织制定和实施。

 五、政策咨询渠道

相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张欣    0561-3190558  15077980875

周江雯  0561-3199652  1570554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