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全力抗击疫情助力商贸文旅业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3家单位反馈意见,均采用并进行修改完善。
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统计表
单位 |
建议修改 |
采纳情况 |
备注 |
区发改委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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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
建议将优化融资担保服务牵头单位由区金融局调整为凤凰山实业。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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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 |
建议将第4点“按省市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阶段性缓缴单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修改为“减轻企业缴费负担。按省市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特困行业,在第二季度实施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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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健委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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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旅体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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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 |
建议将大力推进包保审慎监管,2022年对个体工商户轻微违法经营行为首次违法免予行政处罚。修改为大力推进包保审慎监管,2022年对个体工商户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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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税务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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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实业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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