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程序开展情况】《相山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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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2-05-05 18:41

1、公众参与情况:2月初,财政局起草《相山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区经信局、相山经济开发区、凤凰实业等有关部门意见。3家单位提出1项修改意见,已采纳1项,进行了修改完善。

2、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情况:区财政局作为起草单位,按照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办法要求,对文件的背景、目的、依据与当前社会发展的符合程度等逐项进行认真评估,认为切实可行,符合上级政策、群众利益和经济发展要求,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3、公平性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情况:3月16日,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相山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平竞争审查意见;3月20日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经区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5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