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接区委相干字〔2022〕94号、99号、109号、113号与116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
提名:
郭建峰同志任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吴泽宇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主任(副局长);
刘 敏同志挂职任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金 勇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
刘 明同志挂职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副局长;
赵 彪同志任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吴士彬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毛敏同志挂职任区审计局副局长;
王绪全同志任区审计局副局长;
孙 义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孟 艳同志任任圩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雷 茹同志任南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锋同志任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副主任(保留正科级待遇);
孙卫东同志任区中湖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保留正科级待遇);
李 杨同志任淮北凤凰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任职实行聘用制及试用制,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
刘 敏、刘 明、张毛敏、孙 义同志挂职时间1年,从2022年7月起至2023年7月止。
免去:
靳秀明同志的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马 冲同志的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郭剑影同志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金 勇同志的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 玲同志的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杨俊强同志的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职务;
丁向前同志的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副队长(主持工作)职务。
孟 艳同志的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淮红同志的区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副主任(保留副科级待遇);
赵 彪同志的任圩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吴士彬同志的相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2022年10月28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组织部。
相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