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接区委相干字〔2022〕59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
马媛媛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杜 飞同志挂职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挂职时间1年,从2022年3月起至2023年3月止;
陈 琪同志任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其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