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接区委相干字〔2023〕4、12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
吴泽宇、陶 赟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副局长);
欧阳婉君同志任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副主任、副局长);
陈艾珍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葛 兰同志任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赵树林同志任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挂职任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时间1年,从2023年1月起至2024年1月止。
李德成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戚良志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吴士彬、穆井义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副局长。
免去:
张秋婉同志的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