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经开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皖政务办〔2024〕2号)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淮政办秘〔2024〕14号)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形成全区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抓好贯彻落实。现将《相山区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相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附件
相山区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工作任务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 时限要求 | |
一、围绕中心工作抓好主动公开 | 1 | 聚焦经济发展,及时公开加快现代产业发展、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民营经济提质增效等方面的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系统全面准确传递政策取向,以高质量政策公开助推高质量发展。 | 区政府办、各镇(办)、经开区、区直各单位 | 持续推进 |
2 | 紧扣民生领域,深化惠农、教育、就业、卫生健康、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民声呼应”提质增效。 | 区政府办、各镇(办)、经开区、区农水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信访局等相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
一、围绕中心工作抓好主动公开 | 3 | 助力优化政务服务,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式、一站式发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办理进展等,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 区数据局、区政府其他各有关部门、经开区、各镇(办) | 9月底前 |
二、围绕提质增效抓好政策解读 | 4 | 将政策解读放在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精心制作解读材料,精确传递信号,精准公开渠道,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 区政府办、各镇(办)、经开区、区直各单位 | 持续推进 |
5 | 科学确定解读范围,行政规范性文件100%解读,涉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其他重大政策文件,要做到应解读尽解读。 | 区政府办、各镇(办)、经开区、区直各单位 | 持续推进 | |
二、围绕提质增效抓好政策解读 | 6 | 提升解读质量,灵活使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体”,从社会关切的利益点、新旧政策的差异点、重要举措的创新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企业和群众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等予以解读,涉及办事服务的政策性文件,应有针对性地解读相关事项的办理流程、要求。坚决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 | 区政府办、各镇(办)、经开区、区直各单位 | 持续推进 |
7 | 创新解读方式,在按要求做好文字解读材料的基础上,合理运用图片、视频、动漫等解读形式加强解读效果,力戒为解读而解读、盲目追求形式新颖。 | 区政府办、各镇(办)、经开区、区直各单位 | 持续推进 | |
三、围绕公众参与抓好决策公开 | 8 | 建立健全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执行情况评估及公众评价机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政策文件,除依法依规应当保密的外,应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并及时公开执行情况评估结果,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深化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决策会议机制,推动更多企业、群众、人民团体、行业协会代表列席政府决策会议。 | 区政府办、各镇(办)、经开区、区直各单位 | 持续推进 |
9 | 在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等工作中,要将公众参与作为决策及执行的必经程序,通过线上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村居公告栏以及其他线下公开渠道征求意见,最大限度覆盖本地群众,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执行有效性。 | 区政府办、各镇(办)、经开区、区直各单位 | 持续推进 | |
10 | 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等活动,展示为民、务实的形象。 | 区政府办、各镇(办)、经开区、区直各单位 | 持续推进 | |
四、围绕数字转型抓好功能升级 | 11 | 按照构建一级政府一个政策集中发布窗口格局的要求,完善政策文件库建设,健全管理机制,规范网络版发布格式,并将入口设置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做到政策文件数据同源、动态更新;强化领域细分,拓展应用场景,提升搜索查询功能,方便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取政策信息。 | 区政府办 | 持续推进 |
五、围绕监督管理抓好权责公开 | 12 | 加强行政机关权力配置和运行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动态更新,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职。 | 区政府办、各镇(办)、经开区、区直各单位 | 持续推进 |
13 | 涉及机构改革的各级政府部门,及时公开调整后的职责变化情况,依法公开本机构的职能等信息,并更新完善公开目录。 | 机构改革涉及部门 | 7月底前 | |
14 | 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用户用工数量多、公共属性强、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监督,完善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限等,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宣传,持续优化公开平台和咨询窗口建设,鼓励行业主管部门设立监督电话,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诉求,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 区政府办、区教育局、区卫健委等相关单位、各公共企事业单位 | 持续推进 | |
六、围绕依法规范抓好依申请公开 | 15 | 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修订完善依申请办理规范文书,调整依申请公开答复书中有关救济渠道表述。 | 区政府办、区司法局 | 6月底前 |
16 | 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主动沟通了解申请人真实需求,及时会商研判复杂疑难申请,提升答复质效,防范法律风险。聚焦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开展交流,统一规范答复口径。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证据链管理,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对行政行为的提示警示作用。 | 区政府办、各镇(办)、经开区、区直各单位 | 年底前 | |
七、围绕功能完善抓好渠道建设 | 17 | 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渠道,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介载体,有效扩大政策传播范围。 | 区政府办 | 持续推进 |
18 | 推进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和规范,适时组织开展县区、乡镇政务公开专区功能设置、服务质量和运行情况评估,强化其政策公开、公众参与、解读咨询、宣传推广功能,延伸提供政策现场宣讲、为民为企办实事等服务。 | 区政府办、各镇(办) | 持续推进 | |
19 | 务实推进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智能化政策咨询平台建设。 | 区政府办、区数据局 | 年底前 | |
20 | 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注重运用公告栏、明白纸、“大喇叭”、主动上门宣讲等适合基层特点的渠道,加大惠农惠民资金发放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力度。 | 区政府办、各镇(办) | 年底前 | |
八、围绕防范风险抓好审查清理 | 21 | 公开前严格审查。要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坚持“先审后发”“一事一审”原则,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做到该公开的公开到位,该保密的保密到位。 | 区政府办、各镇(办)、经开区、区直各单位 | 持续推进 |
22 | 科学确定公开方式、范围和时限,坚持分类施策,综合考虑信息性质、受众、影响等因素,需要广泛知晓的全面公开到位,一定范围内知晓的在特定范围内公开。 | 区政府办、各镇(办)、经开区、区直各单位 | 持续推进 | |
23 | 公开后定期清理,按照“谁公开、谁清理”原则,加强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风险排查,清理无关、无效、不需长期保留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等信息,防止信息汇聚引发风险。 | 区政府办、各镇(办)、经开区、区直各单位 | 7月底前 | |
九、围绕基层减负抓好作风改进 | 24 | 按照省政务公开办统一要求分层级分领域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鼓励各县区、各部门开展试点,合理整合归并目录层级,建立目录动态更新机制,优化展现方式,定期对目录进行检查调整,确保目录结构合理性。 | 区政府办 | 年底前 |
25 | 完善考评方式,优化指标体系,采取“背靠背、无感化”评测。 | 区政府办 | 年底前 | |
26 | 严格落实关于持续整治数字形式主义要求,公开内容应贴合栏目要求和工作实际,杜绝无效信息发布。 | 区政府办、各镇(办)、经开区、区直各单位 | 持续推进 | |
十、围绕能力提升抓好队伍建设 | 27 | 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年度内至少参加1次业务培训。加强工作调研和经验交流,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做法,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 区政府办 | 年底前 |
28 | 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充实人员力量,为推进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 区政府办、各镇(办)、经开区、区直各单位 | 持续推进 | |
十一、围绕机制完善抓好监督保障 | 29 | 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全面梳理现有工作机制,及时予以清理修订。待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和政策发布条例出台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和工作衔接。 | 区政府办、各镇(办)、经开区、区直各单位 | 持续推进 |
30 |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强化结果运用,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按照规定予以表扬,对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 区政府办 | 持续推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