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相山总支: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就您提出的“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提案,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适应人口老龄化加快的现实需要,方便居民生活,提高居住品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推动相山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自2021年3月23日正式启动至今,已基本形成“业主主体、社区协调、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加装电梯相山模式,得到了安徽日报、安徽网、淮北日报等权威媒体的充分肯定。
一、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政策支持和广泛宣传,截止2024年3月,我市累受理既有住宅申请加装电梯150部,目前已完成施工且通过竣工验收117部,累计受益居民可逾5100人。
(一)立足高位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区级层面,成立以区委书记和区长为双组长的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区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统筹调度和研究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日常工作,通过定期例会、专题协调会、联席会等运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联动合力。街道、社区层面,积极搭建沟通平台,完善协商机制,通过政策宣传、指导协调等方式帮助居民加梯美好愿景落地。
(二)完善政策措施,设立财政补贴。市政府设立财政奖补资金池,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每部电梯补贴20万元。相山区经研究决定,在市级补贴的基础上,区级财政每部电梯再给予5万元补贴。为有效推进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一步规范加装电梯的建筑方案设计,完善特殊住宅结构加装电梯奖补标准,推动市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
(三)建立联席会议,协调部门联动。建立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部门就方案审核、竣工验收、建后管养、补助资金拨付相关工作、问题进行会商办理,对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总结加装电梯的经验教训,及时纠偏纠错,推广成功案例经验做法。
(四)简化审批流程,推进加梯进度。根据《关于开展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审批服务改革的通知》,大幅精减审批事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无需办理土地、规划等手续,提供经联席会议通过的设计方案等材料即可至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窗口办理完成施工许可,实行竣工联合验收,提高审批效率。
(五)加强政策宣传,加快推广速度。将加装电梯工作办理流程文件整理成册,下发至各街道、社区进行政策宣传。组织工作人员多次至社区现场进行政策解读,面对面为居民进行流程办理操作指引,指导单元居民进行征求意见及公示。组织住建、规划、消防、设计、街道办、社区人员至现场评估建设可行性,形成一致意见告知居民。
(六)注重基层协调,化解意见分歧。单元业主对加装电梯工作存在异议,对认为因加装电梯侵犯其所有权和相邻权等民事权益而提出补偿要求的,由社区出面积极引导业主之间协商解决。对业主提出加装电梯影响通风、采光或者通行的,相关部门组织有关方面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对相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依照工作职责与程序,通过协调会、听证会等方式积极组织调解,努力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对老年人、残疾人居住的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社区居民委员会及街道办事处加大调解力度,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纠纷。
(七)落实主体责任,保证施工安全。为确保加装电梯房屋的安全性,对加装电梯的房屋安全、结构开展专项检测,每部加装电梯的单元均需出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检测报告,从而确保房屋的安全性,该公司的引进弥补了淮北市房屋安全鉴定领域的空白。加装电梯工程涉及到民生,主管部门也对该公司提出要求专项检测费用要按照成本价进行收费;同时相山区质安站对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加装电梯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指导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全施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的惠民工程,区住建局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多为群众办实事,以更强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过硬的工作举措和务实作风,加强宣传力度,引导居委会、楼组长、志愿者等力量,积极参与加装电梯过程中的居民协调工作,让更多的百姓享受到上下楼的便捷。
(二)聚焦难点堵点,合力攻破难题。目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已全面展开,但诸多问题也随之而来,下一步要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梳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三)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监督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在服务机制、建设模式、投融资渠道等方面谋创新,方便群众办事,减轻群众负担。同时,切实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政策宣传,推进工作进度。加大对加装电梯的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加装电梯的认识,降低市民所需承担的费用。完善小区的物业管理,保障已建电梯正常运转,进而提高居民加装电梯的积极性。
(五)社区应成立加梯工作协调专班。督促社区成立加梯工作协调专班,由社区工作人员牵头,充分吸收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和热心业主组成协调专班,共同了解淮北市加梯政策流程,主动调节高、低层住户之间的意见分歧和矛盾纠纷,积极做好矛盾化解协调工作。对区住建部门按照合规程序受理后,以各种理由反对,不同意加装电梯或进行阻挠施工的业主,经协调专班协调不成的建议走司法程序。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相山区住建局
联系电话:0561—2339588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