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关于公开征求《相山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六项举措(试行)》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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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5-02-06 09:23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生态,解决执法随意性、重复性等问题,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活力,我单位起草了《相山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六项举措(试行)》,现面向公众及各界企业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2月6日至2025年3月6日。意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

1.信函邮寄至淮北市相山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邮政编码:235000;

2.电子邮件发送至:xsssyfbgs@163.com

3.联系电话:0561-3366365;联系人:陈如梦。



《相山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六项举措

(试行)》征求意见稿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是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法治化监管体系的重要抓手,通过解决执法随意性、重复性等问题,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执法效能,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活力。为引导相山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生态,为市场主体发展注入信心和动力,结合相山区实际,制定本举措。

一、入企检查备案制前置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入企检查备案制:入企行政检查前,检查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入企行政检查备案表》(见附表),明确拟检查人员、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依据、起止时间等有关内容,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批准后实施,派出机构由其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批准后实施。仅由内设机构负责人批准的,不得实施。

多个单位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联合检查的,由牵头单位负责备案。

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检查的,要及时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并补办手续;存在反常现象的,倒查原因。

二、“综合查一次”

建立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对涉及多个行政执法主体的相关行政检查事项,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监管对象进行集中联合执法检查。

三、“办不成事”领办制

对于难办的事,实行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办制,由牵头单位主要责任人牵头办理。实行区政府定期专题听取集中论证制,相关单位需反馈办理进度、存在困难,集中分析研判,寻求解决办法。

四、“企业宁静日”

纳入年度计划的检查,实行每月最后10天集中实施。原则上每月1-20日不入企检查,让企业每月宁静不少于20日。

五、分类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实现对企业的精准化、差异化监管,根据企业风险状况、安全生产等情况,实施分类管理。三级企业,重点检查;二级企业,适量检查;一级企业,“触发式”检查,实施“无事不扰”监管。

六、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为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相山区建立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实行“有温度的执法”。对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相山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六项举措

(试行)》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是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法治化监管体系的重要抓手,通过解决执法随意性、重复性等问题,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执法效能,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活力。为引导相山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生态,为市场主体发展注入信心和动力,结合相山区实际,起草了《相山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六项举措(试行)(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相山区营商办认真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办法,我区由区营商办牵头,全程组织、谋划、指导和协调《举措(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和修改工作积极统筹协调相关单位收集、整理政策依据、参考资料,提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六项举措,召开协调调度会议4部门和企业专题座谈会10余次经过轮修改,形成《举措(试行)征求意见稿)》。

起草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巩固改革成果和鼓励持续创新、贯彻总体要求和立足淮北实际相结合”,聚焦当前我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及省市营商环境评价反馈我营商环境存在的短板弱项,研究提出制度性解决方案,持续减少我区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制约。

、主要内容

《举措(试行)6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规范入企检查行为。在进入企业开展检查活动前,通过及时备案,明确检查事项,规范检查行为,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强化联合执法机制。通过跨部门协同联动,整合执法资源,破解多头重复检查、标准不一等问题,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的集约化监管目标。联合执法聚焦企业关切,打破部门壁垒,由多部门共同制定检查清单,统一执法尺度,避免因职责交叉导致的执法扰企现象,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三是加大诉求办理力度。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构建高效响应、精准施策、闭环管理的诉求解决机制。对困扰企业发展的各种难办的事情,完善办理机制,让难办的事情有人管、有人帮,优化营商环境生态,为市场主体发展注入信心和动力。

四是优化行政执法尺度。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彰显执法温度的重要制度创新,旨在通过“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的柔性执法方式,平衡法律权威与市场活力,助力企业纾困纠错、健康发展。

五是减少入企检查频率。减少入企检查次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企业宁静日”“综合查一次”等举措,有效减轻企业迎检负担,释放企业发展活力,让企业从频繁应对检查的繁琐事务中解脱出来,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和提质增效中,真正实现让企业轻装上阵、稳健前行。

六是提升监管效能。构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对企业实施精准化、差异化的管理,提升监管效能。对信用良好、风险可控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集中力量聚焦高风险领域。既可以降低优质企业制度性成本,又能激励企业主动修复信用、合规经营,形成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