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陆恒:《淮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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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淮北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5-06-27 17:25

  • 主持人2025/06/26 16:00:17
    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淮北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访谈的主题是“《淮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解读”。
  • 主持人2025/06/26 16:01:12
    今天,我们特意为广大网民朋友请到了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恒,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下面先请陆局长跟大家打个招呼。
  •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恒2025/06/26 16:02:43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非常高兴走进“在线访谈”直播间,就《淮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解读工作与大家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互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 主持人2025/06/26 16:03:48
    您好,陆局长。机动车停车问题是市民非常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加强停车管理工作,我市制定出台了《淮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请您介绍一下《办法》的背景依据、制定过程?
  •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恒2025/06/26 16:05:59
    好的,主持人。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全市汽车保有量已趋近50万辆,机动车停车场(不包含小区)270处,停车泊位总计4.5万个,其中公共停车场89处,泊位2.6万个;道路临时停车泊位181处,泊位1.9万个,停车矛盾依然突出。
  •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恒2025/06/26 16:07:26
    为理顺停车管理体制,明确部门职责,规范停车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2024年3月,市城市管理局成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并针对淮北市机动车停放管理和违法停放机动车辆查处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在学习借鉴外地停车场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起草了《淮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恒2025/06/26 16:09:30
    针对《办法(送审稿)》两次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及县区政府等18家单位意见,其中11家单位反馈无意见,市发改委等7家单位共反馈11条意见,采纳9条,部分采纳1条,不采纳1条,未采纳意见已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一致。通过市城市管理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公众反馈11条意见,均为关于停车场设置、收费、管理具体实施、执行建议,未对具体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先后履行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市司法局提出一条修改建议,已采纳。2024年12月25日,《办法》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2月27日印发,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 主持人2025/06/26 16:11:03
    《办法》的核心内容包含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其主要条款。
  •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恒2025/06/26 16:14:05
    本《办法》共二十四条,第一条至第六条主要阐明《办法》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和机动车停车场的定义,以及我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的基本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 第七条至第十五条明确了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要求、各类停车场和停车泊位配建要求。 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停车场经营原则、收费管理、停车场管理规范和停车行为规范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规定了行政相对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四条明确了濉溪县可参照制定相关制度及办法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 主持人2025/06/26 16:14:41
    请您介绍一下《办法》有哪些重点举措?
  •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恒2025/06/26 16:17:09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办法》规定了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制定政策措施,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各区人民政府、淮北高新区管委会承担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本区域内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是厘清部门职责。针对停车场管理各部门职责、职权交织、重叠的问题,为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职权范围,《办法》规定了停车场管理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恒2025/06/26 16:19:13
    三是规范经营服务。针对停车场经营使用中存在的设施不齐全、服务不规范、收费标准及票据不统一的问题,《办法》明确规定了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偿服务的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做好停车场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 四是盘活存量资源。《办法》中,鼓励机关事业单位配建的停车场在满足自用条件下,非工作时间对外开放,实行错时停车;鼓励其他配建的停车场实行错时停车,可以向社会有偿开放。
  • 主持人2025/06/26 16:21:16
    请您介绍一下《办法》在内容上有哪些亮点?
  •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恒2025/06/26 16:24:10
    一是明确规定新(改、扩)建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套建设停车场出入口自动道闸、车位监测、停车诱导等智能化停车设施设备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无障碍停车设施。二是鼓励机关事业单位配建的停车场在满足自用条件下,非工作时间对外开放,实行错时停车;鼓励其他配建的停车场实行错时停车,可以向社会有偿开放。三是在老城区及商业集中区等停车问题突出的区域,根据区域停车资源供求状况、道路通行条件和承载能力,按照公开透明、控制总量、以人为本、因时制宜的原则,营造舒适消费环境,设置和撤除临时停车泊位。
  • 主持人2025/06/26 16:26:14
    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有偿开放的其他配建的停车场是否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恒2025/06/26 16:28:09
    向社会有偿开放的其他配建的停车场参照收费的公共停车场管理,也要按《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持相关材料向属地城市管理部门进行报备,并履行《办法》第十七条等规定的相关职责。
  • 主持人2025/06/26 16:30:08
    作为停车场经营者,向属地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如何报备,需要提供那些材料?
  •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恒2025/06/26 16:33:15
    按照该《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关于向公众提供停车服务并收取费用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在停车场投入使用后的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属地城市管理部门进行报备。报备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经营者基本信息; (二)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 (三)停车设施、设备清单; (四)交通组织图、停车场平面图; (五)停车场竣工及消防验收(备案)合格的有关材料; (六)经营服务和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 主持人2025/06/26 16:35:19
    请您介绍一下《办法》实施以来,市城管局做了那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呢?
  •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恒2025/06/26 16:38:10
    自《办法》印发实施以来,我局积极落实相关规定,一是全面摸排停车资源,经排查,市区范围内共设置免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14864个,其中:机动车道泊位2863个、非机动车道泊位2552个、人行道泊位9489个。二是专项整治侵占公共停车泊位行为,将侵占公共车位整治纳入“市容秩序大提升”专项行动,整治清理私设阻车石、障碍物等90处、共195个,还“位”于民。三是规范经营性停车场管理,对国购广场等23家经营性社会停车场进行现场检查,针对发现的标线模糊、收费信息公示不规范等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督促落实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 主持人2025/06/26 16:40:14
    市城管局在下一步工作中,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提升停车场管理水平?
  •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恒2025/06/26 16:43:47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停车管理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正面引导、反面曝光,提高市民群众、沿街商户的知晓率,引导市民群众自觉规范文明停车,营造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二是强化专项整治。针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对废弃汽车、以车代店等乱占用、乱停放等突出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梳理,集中清理整治、防止反弹回潮,规范停车秩序。三是强化部门协同。针对侵占公共停车位、社会经营性停车场管理中的重点问题,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不断规范停车场经营秩序。
  • 主持人2025/06/26 16:45:10
    感谢陆局长的精彩介绍,下面我们把时间交给网民朋友们。
  • 周子健2025/06/25 07:22:29
    淮北恒大名都西门区域道路狭窄,两边停车位少,停车非常困难。稍微不注意就是一个违停。能否在附近多规划一些停车位。或建立一个便民停车场。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恒2025/06/26 16:48:28
    网友您好!恒大名都位于濉溪县行政辖区范围内,根据现行管理办法,我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政策适用范围为市辖区(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不包含濉溪县区域。据了解,濉溪县辖区内的道路停车泊位施划工作由濉溪县交通管理大队负责,建议咨询濉溪县交通管理大队,联系电话:0561-6881681。


  • 张明2025/06/26 15:56:12
    根据《办法》规定,停车场要建设智能化设施,这些投入会不会导致停车费用上涨,如何保障收费合理、透明?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恒2025/06/26 16:54:15

    网友您好!《办法》第十条提出,新(改、扩)建停车场需配套建设智能化停车设施的要求,这既是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效率、便民服务水平的必要措施,也有利于缓解乱停乱放问题、提升交通运行效率。为防止乱收费问题,《办法》第十五条明确,停车场实行停车收费的,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实施。停车场须遵守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政策和标准,在入口处显著位置设置明码标价公示牌,标明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接受社会监督。我们也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价格违法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共同营造公平透明的停车收费环境。

  • 贺树2025/06/26 15:58:13
    对于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在停车方面有没有特别保障措施?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恒2025/06/26 16:59:04

    网友您好!《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除临时停车场外,新(改、扩)建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套建设无障碍停车设施。已建停车场根据自身条件,逐步改造、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同时,我们呼吁广大车主不要占用无障碍车位,自觉为特殊群体让出“便利车位”,体现城市文明和温度。

  • 主持人2025/06/26 17:00:02
    感谢网民朋友们的积极参与以及陆局长的精彩解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
  •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恒2025/06/26 17:00:29
    再次向广大网民朋友们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注表示感谢!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创新治理手段,提升服务水平,守牢安全底线,不断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淮北篇章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