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接区委相干字〔2025〕22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
罗 永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免去:
蒋海峰同志的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