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斌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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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5-07-02 09:31

各镇街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接区委相干字〔20253141434851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

 斌同志挂职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副局长)(正科级),挂职时间1年,从20255月起至20265月止

 伟同志挂职任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局长(副主任),挂职时间1年,从20254月起至20264月止;

孙娇龙同志挂职任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挂职时间1年,从20254月起至20264月止

 勇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能俊同志任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局长(副主任);

 晨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琪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

刘婷婷同志任区审计局副局长;

 茹同志任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郑春丽同志任三堤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斌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

 睿同志任任圩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

 勇同志的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刘婷婷同志的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郑春丽同志的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茹同志的南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璐同志的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睿同志的东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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