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古城路小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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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古城路小学发布时间:2024-01-05 19:09

一、总则

()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有效防范和处置学校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改革的顺利推进及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山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学、处置有力。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校园内外由学校师生实施或以其为侵害对象的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并造成人身财产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学校和社会稳定以及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溺水事故、触电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闹事、游行、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洪水、台风、山体滑坡、破坏性地震等)及其它涉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事件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古城路小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长:吴昌宏

副组长:马军荣      张长春

  员:            王心杰  

   蒋效峰  姚程凯

各年级级长及班主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凯同志兼任。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一是发生突发事件时,由领导小组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二是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三是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四是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五是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并形成事故调查书面材料。

(一)古城路小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长由区教育系统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类别指派副组长担任;现场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由学校的主要领导担任;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区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学校的有关领导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警戒维护组、紧急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

现场指挥部职责:及时向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发生的态势及救援情况,提出处置意见;执行领导小组组长的决策、指令和命令,指挥现场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件或险情的进一步蔓延、扩大;调配现场处置力量和救护装备物质,组织抢救伤员,实施现场救护;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警戒维护组:由现场指挥部指令学校的有关人员组成,配合做现场保护、危险区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等。

紧急抢救组:由现场指挥部指令学校的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能主要是开展现场施救。

信息联络组:由现场指挥部指令局机关、学校的有关人员组成,保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正确的向上级汇报事态发展的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紧急呼救求援。

后勤保障组:由现场指挥部指令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施救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食宿安排,组织救援物资,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善后处理组:由现场指挥部指令局机关及学校的有关人员组成,做好劝解、安抚、慰问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工作,消除不稳定因素。

预备机动组:由现场指挥部临时确定并随时听候调动、使用。

二、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学校突发事件的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等将突发事件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突发事件的报告

以学校为单位建立联系方式,做到学校与区教育局、校长与年级组、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之间联系畅通。对于发生一般级别以下的突发公共事件,在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以学校为主全面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和区政府。

对于一般级别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程序:事件发生现场的学校(园)教职员工或第一知情者(目击者)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学校迅速采取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电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并根据事故性质迅速调集力量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和各有关“应急组织”组织施救;必要时请求社会其他部门实施援助。应急处置过程中,学校及时向区教育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续报有关情况。

突发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二)先期处置

一般级别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学校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先期处置:

1)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2)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3)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开展应急处置;(4)实施动态监测,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5)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师生员工开展自救互救;(6)及时向区教育局和区政府报告,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同时向波及或可能波及的相关性学校和单位通报;(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三)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需要区政府协高处置的一般级别突发公共事件,由学校向教育局报告,区教育局报告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区政府总值班室)提出处置建议。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按照规定时限报请教育局给予协调处置。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投入应急救援;(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3)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5)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教育局给予支持。

(四)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因素消除后,向区教育局提出结束应急的报告,等候上级处置建议后方可终止应急状态。

(五)后期处置

善后工作:学校要在区教育局的领导指挥下,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后果和影响,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

四、几类学校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一)校园内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1、教师接到报告或发现情况,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现场妥善处理,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年级组长、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报告;2、年级组长接到报告后要立即通知相关班级班主任赶赴现场,并在最短时间内报告学校,并进行突发事件关期处置;3、学校接到报告后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组成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部;4、指挥部迅速调集力量按照分工组织施救和疏散,根据突发事件等级,上报上级,并适时向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请求救援;5、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6、做好情况和信息的报告;7、事件稳定后随即做好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8、开展事故调查。

(二)校园外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程序

按照《信访条例》,妥善处理群众信访突发问题,积极预防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坚持以“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为原则,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校、难事不出区、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一旦发生此类事件,按下列程序处置:

1、班级或年级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并采取措施做好施救工作和现场保护、秩序维持;2、学校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区教育局应急处置办公室,并通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学校有关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教师等相关成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3、现场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其指派的副组长统一调度和处置;4、学校领导、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应做好本校、本班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及时疏散;5、其它事件参照校园内突发事件的程序处置。

(三)教育(校园)网络突发事件和处置程序

1、年级组或教师发现校园网或学校网站、网页上出现有害信息或遭受黑客攻击,要在第一时间向电教教研组或教导处报告,并向区教育局信息中心报告;2、学校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删除有害信息或修复,如技术力量不足,要及时报告区教育局或区公安分局。

五、突发事件应急保障

(一)组织领导

各年级组要把学校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麻痹大意,玩忽职守造成突发事件发生或扩散的,要追究有关学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二)机制建设

学校各处室、年级组应当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的实际,采取措施,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预防处置预案的落实,形成联系畅通、指挥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业务培训和演练

根据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小组进行各项处置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与演练,不断提高种类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四)物质与经费

学校要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交通工具和应急资金、设施、设备等物资储备,必要时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调用或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