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第五实验小学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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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古城路小学发布时间:2025-05-15 19:02

1、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3、不准攀爬树林、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4、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5、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手臂不能靠着扶手。

6、严禁在马路上追跑打闹。

7、严禁私自到江、河、池塘游泳,严禁爬树、爬围墙、爬车。

8、不准在走廊、楼梯问互相追逐、推撞、嬉戏。

9、不准玩火、电等危险品。

10、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11、按时到校、离校,不在路上玩耍、逗留。

12、小学生不能骑自行车上学。

13、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4、体育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15、不得站在高处或爬上窗台擦教室、楼道的窗户玻璃等。

16、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交流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喝酒、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入校园。

17、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不跟生人或似曾相识的人离开学校。

18、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