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对相山区第十一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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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8-20 11:16

对相山区第十一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1号建议的答复

 

王仓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集体“三资”规范化建设的建议》收悉,您提出的4点建议很有针对性,对加强“三资”管理具有积极的借鉴与指导意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和完善“三资”管理机构。相山区下辖1镇(渠沟镇)、8个街道办事处及1个开发区(相山区经济开发区)。目前各镇(街)、开发区均按照要求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主任的“三资”管理办公室及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并配备了专职“三资”财务人员,对村(居)集体三资全部实现了电算化管理。“三资”财务人员统一上网做账,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记账、统一公开,达到账务处理及时,记账明细规范,公开内容详细。全区的“三资”管理工作运行日渐规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二、强化制度落实。坚持持续推进“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相继转发、印发了《安徽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淮北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淮北市农村集体资金代理服务管理办法》、《相山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并按文件要求,加大制度落实力度,加强督查与监管,尤其对报销凭证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全、重大支出项目未专项公布等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了“三资”管理规范及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认真做好监督人员误工补贴的预算落实。为切实保障村(居)务监督人员的权益,保证他们的误工补贴收入,区政府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每年足额发放26.56万元村(居)务监督人员误工补贴经费,进一步提高了村(居)务监督人员履行监管职责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四、建立考核机制。我区严格按照《淮北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考核办法》要求,组织纪检、财政、农业等部门对镇(街)“三资”管理、财务公开、村务监督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将考核得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起权责明确、产权明晰、公开透明、监督民主、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的长效机制

最后,感谢您的关心,希望您继续监督与支持我们的工作。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相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联系电话:0561-323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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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0日

    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目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