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范围内,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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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发布时间:2025-10-20 09:55

近日

淮北市发布

森林禁火令

当前,我市已进入森林防火期,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 法》《森林防火条例》《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发布我市森林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


二、禁火区域:全市所有林区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的区域。


三、在禁火期、禁火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严禁吸烟、丢烟头、野炊、明火照明、烧火取暖; 


(二)严禁炼山、烧田埂(坎)地边、烧疫木、烧秸秆、烧灰积肥、烧杂草、烧垃圾、烧荒开垦、点烧隔离带;


(三)严禁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四)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进行带火作业和爆破作业;


(五)严禁放飞孔明灯;


(六)严禁在林区居民点和重要设施周边存放可燃物; 


(七)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凡违反本禁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构成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给予主要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 或者应急管理部门、林业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森林火警电话 1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