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有的当兵回来政府安排工作,有的没有安排工作,请问哪些情况符合安排工作?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相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时间:2024-12-20 15:06

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安置方式共有4种: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与供养,安排工作只是安置方式的其中之一。

军士和义务兵退出现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军士服现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

3.服现役期间个人荣获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4.服现役期间个人获得一级表彰的;

5.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6.是烈士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