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工作总结
一、2024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紧密协作,拥军优属氛围更加浓厚
一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在春节、八一期间慰问部队官兵、其他优抚对象活动,2024年春节、八一共慰问9个驻军、消防和公安单位,送上慰问金、慰问品42万元,慰问优抚人员***人次,发放慰问金42.35万,两节慰问总计84.35万元。二是持续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争取省、市、区级关爱帮扶资金11.3万元,摸排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加大对困难退役军人的帮扶救助力度,为50位困难优抚对象送去帮扶救助。持续开展常态化走访,为43名优抚对象进行免费健康体检;三是扎实开展立功受奖送喜报活动。2024年送立功喜报151份在全社会营造“一人立功,全家光荣”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用心用情,服务保障水平提档升级
一是对标省市“五优”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要求,立足现有服务站工作基础,上报46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为首批“五优”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目标,公布各级服务站任务清单,现场督导强化“五优”退役军人服务站推进落实。二是全面提升褒扬纪念水平。在9月3日抗战胜利纪念日、9月30日烈士纪念日期间,组织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活动18次,组织全区党政机关开展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活动1次,联合部分学校开展“皖美尊崇”守护英烈活动2次。2024年,相山区烈士陵园和侵华日军大烧杀遇难同胞纪念地共接待企事业单位及学校开展烈士纪念活动7000余人次。
(三)扎实有效,就业创业扶持显著加强
一是坚持阳光安置,圆满完成2024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本年度23名退役士官已全部安置上岗。2024年春、秋两季共计接收***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动员组织***退役士兵参加适应性培训,***人参加技能培训,其中***人实现就业。配合市局开展2期全封闭适应性培训。培训期间,组织2次现场专属招聘会,我区有30名退役士兵达成就业意向,“培训+专项招聘”模式,打通“退役即培训,培训即就业”服务全链条。二是积极搭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平台,积极动员并组织退役士兵参加5场招聘会,截至目前,共有200余家企业驻场,100余名退役士兵参加,招聘会期间,20余名退役士兵与企业签订就业意向。结合相山区实际,开展“订单式”招聘。积极对接安徽国核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面向退役军人现场双向选择,推动退役军人更好、更高质量就业。
(四)提质增效,优待抚恤成效持续提升
一是坚持“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抚恤标准,截至目前,共通过“优待证”发放各类优抚补助资金***万元,惠及***人;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万元。二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优待抚恤工作,积极对接美年大健康、碧乐城、爱尔眼科、京东电器等拥军企业开展“惠军”活动5场,面向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提供优惠政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保障不深入。部分乡镇街道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认识不足,关心不够,思想重视不足,在人员安排、经费保障和工作措施等方面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二)阵地建设不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仍需提升,不同层级服务站运行仍不平衡,“三化”“五优”建设还需深化细化。基层服务站工作人员不足,阵地建设不扎实。部分退役军人服务站和其他部门共用阵地或“军”味不浓,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造成工作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够强,工作推进比较缓慢等。
(三)经费保障不到位。鉴于目前财政困难,部分政策资金未能及时发放。如2023年、2024年激励大学生入伍奖励金、立功受奖家庭奖励金、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八一”走访驻军单位慰问金仍有不同程度资金缺口。
三、2025年度工作打算
1.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提档升级。围绕“五优”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要求,进一步完善提升46个一线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保障能力。积极探索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新方法、新措施,推动服务保障触角向基层延伸,实现优质服务。
2.推动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高质量。用心做好军人退役接收报到“一站式”服务;持续实施“阳光安置”政策,确保圆满完成军转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官的接收安置。加强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意向摸底,提高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对接更多优质企业,搭建双向选择服务平台,召开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让退役军人在求职过程中少走弯路。
3.推进双拥工作格局创新。一是开展常态化优抚慰问。认真开展春节、“八一”等节日走访慰问活动,常态化开展为立功受奖的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为退役军人办实事、解难事,让退役军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二是拓宽社会化拥军路径。继续创新社会化拥军工作,引导社会力量为退役军人办“暖心事”。推动其他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志愿者为退役军人和军烈属提供多样化的社会服务。三是注重解决“三后”问题,建立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解决好现役军人的合理诉求,深入开展军地联动双拥共建工作。
4.认真谋划2025年民生实事和暖民心活动。严格按照退役军人困难帮扶实施办法执行,依据“普惠加优待”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三属、现役军人家属在充分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同时,对符合困难帮扶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给予一定的帮扶援助。
5.推进权益维护和困难帮扶持续深化。一是注重正面引导。落实常态化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制度,实现走访慰问及时、政策宣讲全面、需求掌握精准、个性帮扶到位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以积案化解为抓手,寻找案件线索,积极排查细节,争取在部分疑难问题上取得进展。三是坚持依法稳控。始终把政策法规摆在突出位置,突出主动“走访”和“一对一”化解,多部门合力联动,力争重点信访人员稳控当地,促进矛盾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