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决策部署,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支持区域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金。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渠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工作和运行管护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长久发挥作用,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稳定,按照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4年省财政农田建设补贴的通知》(财农〔2024〕256号)和《关于拨付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管护资金的通知》(财农〔2024〕446号)文件要求,结合渠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实际,镇农业农村和城镇建设中心制定本办法。
三、目标任务
支持渠沟镇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保障农业生产需要。
四、重点补助对象和金额
重点用于渠沟镇各村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按照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4年省财政农田建设补贴的通知》(财农〔2024〕256号)和《关于拨付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管护资金的通知》(财农〔2024〕446号)文件要求,省级资金11万元、市级资金0.8万元,共拨付我镇省市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金共计11.8万元。
五、资金分配和拨付方式
管护资金11.8万元用于徐集,刘楼,孟庄,郭王,鲁楼五个村的高标准农田的日常管护,拨付徐集4.8万元,刘楼1.5万元,孟庄2万元,郭王1.5万元,鲁楼2万元到村三资账户。各村或社区向镇政府提交申请资金报告、资金分配方案,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镇政府公章。镇按照财政资金拨付流程拨付资金到各村或社区,由各村、社区按照相关要求使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金。
六、监管措施
镇农业农村和城镇建设中心和镇财政所负责指导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金监管使用工作。各村、社区确保资金及时拨付,使用符合程序,手续齐全,不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解读机关:渠沟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61-323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