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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司法局相南司法所再评估一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犯罪嫌疑人

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01-13 11:13 作者: xssfjmh

2020年1月9日上午,受濉溪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相南司法所对一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进行社区矫正适用前评估,这是相南司法所第二次评估此类犯罪嫌疑人。

经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2016年至今因承包工程,共拖欠67名农民工工资66万多元,经多次讨要,王某某拒不支付工资,后经濉溪县劳动监察大队限期整改指令书后,王某某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6条之规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又到春节前,各地都或多或少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广大农民工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相南司法所正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所在的社区、家人、邻居等进行调查,争取尽快拿出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意见,为委托机关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