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以来,相南司法所先后接收三名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重新制定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模式,而初次谈话教育非常关键。
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张某、高某、丁某,所犯罪不同,家庭情况也不同,初次谈话除需告知其在矫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社区矫正期的监督管理、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奖惩等各项规定外,还针对各个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信息、认罪悔罪情况、衔接交付情况等不同,注重因人施教,着力开好每“一把锁”,消除社区矫正对象的抵触情绪和隔阂心里,促进其积极改造,顺利回归社会。
在初次谈话中,司法所管理干警了解到丁某是单亲家庭,自家未婚,在外打工生活,司法所除把其列为重点严格管理对象外,还决定以后要对其进行个别化矫正,对其建立健全“菜单式”学习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新模式,供其个性化选择。
相南司法所结合新《社区矫正法》及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注重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谈话,有效促进社区矫正对象积极融入社会,进一步预防重新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