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教育,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服从监管意识,彰显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近日,渠沟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入矫程序,对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缓刑的张某依法办理了入矫。
首先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对,核对完毕后,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告知《社区矫正法》相关管理规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服刑期间服从监管,珍惜在社区服刑的机会,积极履行应遵守的义务,强调违反规定的后果,为社区矫正对象明确身份,牢固服刑意识;接着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深入谈话,启发矫正对象的认罪悔罪意识,让其树立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念,强化责任感和纪律意识;最后明确矫正小组责任,让其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宣告书以及其他相关文书上签字,张某表示一定在矫正期间服从司法所以及矫正小组的监督和管理、好好改造,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