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下午,庆相桥社区一小区门口围满了人,一名老人骑着电动三轮车,载了一车东西,撞上了小区大门升降杆,摔倒在地,头部受伤,而后被送去医院,老人的头部缝了七针,小区门口的升降杆被撞得面目全非。
(事故现场)
次日,老人的女儿在三堤口办事处公共安全办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来到三堤口司法所,申请调解。老人的女儿朱女士称,现在老人伤口处理好了,物业公司要求赔偿小区的升降杆。司法所立即联系了小区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负责维护的赵经理来到司法所参与调解,司法所正式调解这起意外事故引起的纠纷。
(调解中)
据了解,受伤的王老太今年七十七岁是庆相桥社区的常住居民,王老太平时以拾破烂为生,出事那天她骑着三轮车在小区里装了满满一车的废品,准备离开,快到门口时候,路面是下坡,车子较重车速较快,她没有刹住车,小区门口的升降杆还没来得及升上去,她就撞了上去,自己也被摔出去了,受了伤,升降杆也被撞毁了。
赵经理表示此次事故是因为老人骑车子操作不当导致的,其负全责,损毁的物品要照价赔偿,经过定损升降杆已经被全部撞毁,价值七千,考虑老人年龄大了也受了伤,要求对方一次性赔付五千元。老人的女儿表示,东西撞坏了,该我们赔的,我们不会赖账,但其认为此事小区物业是有责任的,升降杆放的位置不合理,在小区里过了拱形桥,就是升降杆,快到升降杆时是个下坡路,车子那么重确实刹不住车,老人对该段路况并不知情,况且老人比较贫困,又受了伤需要就医,不愿意赔付那么多钱。
双方各执一词,人伤了要就医,物品损毁了要维修,钱谁来出,出多少钱,一系列的问题摆在眼前。司法所综合事故的原因和造成的损失、伤害,向双方作出以下分析:一是老人反应较慢没有刹住车,撞毁升降杆,老人有责任;二是小区升降杆设在下坡路口处存在安全隐患,且物业公司知道老人要从这里经过,没有尽到提醒义务,出了本次事故老人受伤物业公司也有相应责任;三是老人属于弱势群体,生活较贫困,并且受了伤,物业公司在财产损害赔偿上应当给与充分考虑。
不幸中的万幸老人伤情轻微,司法所经过几轮调解,双方互让一步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书,王老太一次性赔偿物业公司一千五百元,其就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自己承担。
此次调解成功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人民调解作为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