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相山区社区矫正中心,西办司法所和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郝某,李某进行了严肃的训诫教育。
在训诫过程中,西办司法所工作人员以警示教育为主,向被训诫社区矫正对象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对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的规定,再次强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监督管理规定的后果,告诫被训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端正态度,加强对自己的管理,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为顺利回归社会做好积极的准备。
本次训诫教育,使被训诫社区矫正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监督管理规定有了更深的体会,树立了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权威性,对社区矫正对象起到了有效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