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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四举措”保障汛期环境安全

来源: 相山区生态环境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07-17 11:50


汛期以来,降雨偏多,为有效防范汛期突发环境事件,做到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切实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区生态环境分局扎实开展汛期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一强化环境监督检查。加大对境内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流域的巡查力度,加强监管,消除污染隐患,防止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落实监管责任,增强监管频次,严查企业偷排漏排、超标排放、固体废弃物乱堆乱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二加大宣传落实企业责任。要求企业高度重视汛期环境安全工作,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落实责任,认真按照环境保护要求,做好汛期环境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制定和完善汛期环境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提高防范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

三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严格落实值班制度,12369值班热线24小时畅通,确保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监测、调查,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发起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危害。

四加强监测提升预警能力。开展汛期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强化监测预警机制,做好辖区内跨区域的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趋势。并加强与水务等部门的联系,建立预报预警工作机制,实现协调联动,切实提高对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