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孤儿就是关爱祖国的未来。我局以政策宣讲为抓手,突出“五个到位”,落实落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相关法规政策,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制度机制到位。区民政局制定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明确了保障范围、保障标准、监护职责等内容,重点解决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保障、教育资助、监护责任落实等方面问题,为切实提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提供了政策保障。
政策宣传到位。我局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组织开展第一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专题培训活动。主讲人对相关政策法规、家庭监护、儿童自护、儿童主任履职四个专题进行了宣讲,让广大基层儿童工作者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提升宣讲水平和业务能力,让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意识,依法尽责,深刻了解掌握所承担的义务,确保对儿童的有效监护。
关爱帮扶到位。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详细掌握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学习生活状态、心理生理状况及监护协议落实等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给予孤儿生活帮扶、学习辅导、假日陪伴等活动,为孤儿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对象认定到位。通过张贴公告、媒体宣传等方式,对孤儿保障政策广泛开展宣传。严格按政策和“申请、查验、确认、终止”认定流程开展精准认定工作,既做到了保障对象认定精准,又做到了孤儿应保尽保、不漏一人。同时,健全完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档案,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归档及时。
资金保障到位。按照孤儿基本生活每人1050元的保障标准,将摸排的24 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按时发放生活补助资金。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孤儿生活补助资金 42.715万元,救助孤儿对象4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