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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圩司法所对辖区个别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训诫谈话

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10-30 15:24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辖区安全稳定,近日,任圩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韦某因私自关闭定位手机数小时,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责令其到区社区矫正中心接受训诫谈话。

在训诫过程中,社区矫正中心副主任通过本辖区个别社区矫正对象因不服从监管多次警告后仍不悔改最终被撤销缓刑的案例进行反面教育,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震慑,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服刑机会;任圩司法所干警再一次强调了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从强化“服刑意识、身份意识、感恩意识”等三个方面告诫韦某要积极接受教育和改造,争取早日顺利融入社会。

训诫谈话后,韦某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行为的严重后果,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不再出现类似行为。其保证人也表示愿意配合监督韦某进行社区矫正。此次训诫谈话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