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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扰民心,依法调解安民心

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12-08 08:37

近日,相山区多元化解纠纷调解中心接到一起物业纠纷,业主李某(化名)其房屋墙体开裂、屋顶漏水,下水道堵塞,请求物业服务公司进行处理,但物业服务公司以物价上涨和无维修基金拒绝处理,导致李某蒙受损失;同时,李某认为小区电瓶车乱停乱放现象普遍、环境质量差、物业服务态度差,物业服务公司未尽到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及公共环境义务为由,拒绝向物业服务公司交纳物业服务费。通过调解协商,成功的化解了一起物业费纠纷。

针对这样的情况,司法局副局长马冲亲临主导调解,让业主李某做了精细的陈诉之后抓住他们之间的矛盾点,切合实际案例进行讲解:针对小区电瓶车乱停乱放、环境质量问题牵扯到小区物业服务与各别居民素质问题,并不单单是物业人员一方的责任;针对业主专有部分房屋质量出现问题,作为物业服务公司应负有协调和紧急处理之责任,业主有权利依法向开发商、侵权人主张损失,但不能以专用部分房屋质量问题拒交物业服务费。最终业主与物业公司和解,物业公司表示以后工作上会约束保安等人员,至于小区秩序、环境等问题会同业主们达成约定、一起努力,李某表示调解结果很满意,非常感谢领导、调解员同志并当面付清物业费。

近年来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往往是由于人们之间的理解和沟通不够,相互之间缺乏谅解礼让所产生的摩擦,如果处理不当或多或少会影响着社区的安定。人民调解很快捷方便地调解了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维护了辖区的和谐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