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相南司法所接收多名矫正期限较短的社区矫正对象,其中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期限只有二个月,为此相南司法所对此类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采取“四步走”的方法,起到较好效果。
一是按规定程序接收。从接收开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入矫手续,并进行入矫谈话,讲清讲明相关监督管理规定及以后应注意的事项,让社区矫正对象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特别安排法治教育课。由于这类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期限较短,普遍法律意识淡薄,服刑意识较差,对他们单独集中开展相应的法治教育非常必要,更能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
三是合理紧凑安排各类活动,时刻关注其活动轨迹。由于此类社区矫正对象有思想松懈的情况,自认为矫正期限较短不予重视,容易出现违规现象,相南司法所对此一直重点关注,采取各种监管措施,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的脱管、漏管和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四是做好解矫后的工作。由于此类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期限较短,期满后要对他们再进行一次谈话教育,鼓励和鞭策等方法同时运用,确保他们以后走向正常生活,不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