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午,东办司法所开展了新年的第一次社区矫正对象集体教育,再次学习了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
此次集体教育重点学习了《细则》中关于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日常考核的相关规定。司法所干警一是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了《细则》第五十六条至五十八条内容,让社区矫正对象明确了日常考核的时点、依据、方式、程序和考核结果的影响;二是告知矫正对象2020年第四季度和年度考核结果在向个人反馈后已经在司法所公示,并告知如有异议如何提出;三是强调了日常考核的重要性和意义,希望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能够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争取考核结果良好。
集体教育的最后,司法所干警向社区矫正对象再次强调了定位手机和“心岸”APP的使用规定,通报了近期出现的社区矫正对象利用视频在“心岸”APP签到的反面典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同时也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一直以来能够按规定使用定位手机和“心岸”APP进行了肯定,希望大家继续坚持,真正将被动接受管理变为主动学习法律法规,丰富自身法律知识,将来顺利回归社区、做一个真正有法律素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