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秉承“创新服务方式,援助弱势群体”的工作理念,坚持“应援尽援、惠及民生”的工作方针,坚持“四手联弹”,不断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设。
一手弹好援助“全覆盖”。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探索在经济领域、生产生活领域等方面的法律援助,重点做好困难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领域法律援助便民工作。加强刑事法律援助,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注重与公安、检察、法院无缝衔接,共同做好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指定辩护工作,加大案件指派力度,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一手弹好援助“零距离”。完善法律援助“一刻钟法律援助圈”,以区法律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室)为网络全面铺开,实现应援就援、即时即援、就近援助的目标。重点做好下岗人员、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区法律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功能,提高窗口办公硬件条件,发放便民服务卡,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认真做好“12348”电话法律咨询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一手弹好援助“一站式”。主动出击,加强与劳动、工会、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凡涉及民工涉及欠薪案件,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推行“一站式”服务,做到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群体性纠纷要按照重大案件执行,遵循集体讨论和即时向领导报告制度。
一手弹好援助“高质量”。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和水平,实行法律援助工作“四统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援助案件标准、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凡法律援助案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坚持案件抽查、旁听、回访,实现办案过程的全程监督,并做好登记。开展受援对象的满意度调查,案卷审查,走访办案单位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