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圩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教育活动,严抓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及心理教育工作,坚持做到“三要素”,提高社区矫正质量。
一是加强“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教育。谈话中,向他们重申社区矫正相关制度和规定,提高矫正对象遵守这些制度、规定和服从管理的自觉性。
二是注意“社区服刑人员身份”教育。在与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当面谈话教育时,向他们宣讲社区矫正的意义,明确社区矫正的内涵,使社区服刑人员清楚地知道自己在社区矫正中的地位。
三是开展“奖励惩处制度”教育。一方面向他们重申如果违反社区矫正制度理应受到相应的处罚;另一方面以鼓励为主,告诉社区矫正人员认真执行和遵守社区矫正制度能够得到奖励,激发他们重塑人生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