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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堤口司法所对违规
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训诫

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1-25 16:44

近日,三堤口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卓某某进行了严肃的训诫。

社区矫正对象卓某某因诈骗罪被判处缓刑,在三堤口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管理。2021年1月22日,司法所工作人员拨打卓某某定位手机,该手机停机,而后卓某某表示手机欠费自动停机了。此前发生过此类情况,司法所批评教育后其没有重视,继而又出现停机情况。卓某某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在矫综合表现不好,但此次违规未引发其他后果,并且其对自己的行为认错悔错,经教育提醒能自我检讨。合议评定其违规行为情节轻微,根据《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给与其训诫处罚。

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本人进行批评教育和深刻谈话,再一次强调社区矫正关于奖惩的相关规定,告诫他要引以为戒,端正在矫态度。卓某某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表示一定服从监督管理的要求,不会再违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