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确保监管到位,南黎司法所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严格请销假管理制度,做到外出理由充分,审批手续规范。
一是严格审查“外出事由关”。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事由必须合理充分,却因生活工作需要非本人去不可的,请假外出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司法所核实请假证据材料,进行严格核实,确保矫正对象请假事由的准确性。司法所提前三天办理好审批手续。
二是严格“外出期间联系关”。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期间司法所通过电话通讯、实时视频等方式实施监督管理。通过电话排查、手机(手环)定位、共享实时位置、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在哪里、在干什么。
三是严格“外出期满销假关”。外出期满,社区矫正对象按时到司法所办理销假手续。提供来往车票或者高速出入凭证,司法所进一步核实外出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