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下午,社区矫正对象范某在其监督人的陪同下到东办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司法所为其办理了入矫手续,对其进行了严肃的入矫教育。
入矫教育由司法所所长主持,社区矫正对象本人、监督人及矫正责任人参加。东办司法所所长首先告知范某司法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及《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对其进行管理,并详细告知其需要遵守的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参加集体教育、公益活动、日常考核等相关监督管理规定,重点强调了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严重后果,同时告知范某监督人要承担的日常监督责任;矫正责任人补充说明了范某每周电话报告、每月书面报告,平时走访、心岸APP每日签到及每月完成学习任务的详细要求。
入矫教育过程中范某能够认真接受教育,并保证遵守监督管理规定,教育取得了预期效果。下一步,东办司法所将在规定期限内对该社区矫正对象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生活环境等进行综合评估和分析,建立针对性强的矫正方案,并根据实施效果适时进行调整,并为该社区矫正对象建立规范的工作档案。
东办司法所将对每一个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把好入矫关,争取取得最佳的矫正效果,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