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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堤口司法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3-25 09:08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要求,三堤口司法所着眼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目的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解决了一起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用电纠纷。

三堤口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北边就是金地御景小区,近日,由于物业公司停了金地御景公寓楼的电,该栋楼的200多户业主和物业公司发生了纠纷。事情的原由是这样的,金地御景公寓楼的业主在购买房屋时销售人员宣传称用电不是商业用电是民用电,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也未对此进行约定。事实上,供电部门只给该公寓楼安装一个电表,业主用电需经物业公司降压后再向每户输电,供电部门只向物业公司收取电费,业主的用电不是供电部门直供的。前期由于入住人员较少,业主用电系临时用电,物业公司没有向业主收取电费。近期,由于入住人员增多,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按商业用电价格先行购买100元用电卡再进行统一供电,业主不同意按商业用电价格,不愿意购买电卡,于是物业公司停了临时用电,业主由于拉横幅堵售楼处维权。

3月24日下午,三堤口街道物管办、董庄社区及三堤口司法所召集了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三方在董庄社区会议室进行调解。三方当事人各自陈述了自己的意见和想法,经司法所工作人员明法释理后,三方达成如下合意:一是物业公司先行供电,月底由用户根据电表按商用电价格缴纳电费;二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在一个月内积极向供电部门申请能否变更为民用电,给业主一个明确答复;三是如4月底业主仍不缴纳电费物业公司可以停电,如变更不了民用电业主可以依法维权。

司法所的这次调解为群众办了件实事,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