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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办司法所组织工作人员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4-01 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1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学习会上,所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有关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法条内容包括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法律责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学习结束后,退役军人工作人员重点表示,通过学习对相关政策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把它学透用好,继续用自己的行为和能力为国家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