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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服务惠民生

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4-12 10:14

一大早,东山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还在忙着办公卫生环境的清洁,一位四十余岁的妇女走进司法所,一进门便说:“听说司法所可以提供法律服务,我有件棘手的法律问题需要解决,前来寻找帮助。”工作人员急忙让其坐下说下事情的详细情况。

原来该妇女周某的母亲因高血压引起严重脑出血,在淮北市朝阳医院卧病数月,生活不能自理,无自主表达能力,因患病导致原本留下的积蓄也所剩无几。周某家庭经济也不宽裕,由于长期照顾母亲,也没有从事任何工作,目前经济收入空白,便想着出售母亲的房屋,以此获得更多的治疗费用。但房屋的所有权人为周某母亲,周某没有权利处置母亲的财产,公正程序也走不通,这可让周某犯难了。通过向法院咨询,说需周某向法院提交一份申请书,确认周某母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周某为其母亲的监护人,便可对其母亲的房屋进行处置。写申请书的事情可让周某犯难了,不知道该如何写。听说司法所可以提供法律服务,便抱着试试的态度前来咨询。

工作人员了解详情情况后,便为周某起草了一份申请书,详细写明周某及其母亲的个人信息、申请事项和理由等,并打印出来交到周某手上。拿着申请书,周某带着笑容和连声的感谢离开了司法所。

看着周某离去的背影,满满的成就感油然而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没有慷慨激昂的陈词,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没有鲜花的陪衬,没有掌声的赞扬,但是我们在心与心的沟通、情与情的传递中,让一桩桩事情在真情帮助下得到解决,让一件件矛盾纠纷在耐心的调解下得到平息,让一个个支离破碎的家庭充满了欢声笑语,这就是我们司法行政干警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