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维护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约束力,南黎司法所始终将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抓牢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及心理教育工作,4月23日上午,司法所工作人员对1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谈话教育。
司法工作人员向其询问其家庭情况和工作情况,“唠嗑式”拉进与社区矫正对象的距离,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纪律要求,组织该名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学习了《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要求进行了细致讲解,从社区矫正的概念、意义及如何主动接受社区矫正、拒绝改造的后果等方面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让社区矫正对象更加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怎样才能做好”。
通过面对面的个别谈话教育,这名社区矫正对象表示当时因法律知识不足,法律意识的淡泊,犯下了错误,至今后悔莫及。保证以后会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