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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司法所进一步规范落实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制度

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5-24 17:15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规范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行为,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去向清、情况明、不脱管、不漏管,东山司法所三举措严格规范请销假制度。

一是请假申请材料规范化。严格按照市司法局新制定的请假申请表格填写,并附上相关的请假材料证明,做到请假要有正当理由,符合《社区矫正法》中列举的若干情形。要有正规材料证明,要有法定程序。

二是请假审批程序严谨化。对于司法所权限内的请假,社区矫正对象需提前三个工作日提出请假申请并准备相关请假证明材料,然后由所长进行面对面的谈话了解,开展个别教育。请假日期超过七天的,经所长谈话,并递交相关材料由社区矫正管理局进行审批。

三是严格规范请假外出纪律。告知经批准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请假注意事项。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随身24小时携带定位手机,保持定位手机畅通,每日电话汇报,自觉接受各级司法机关的监管。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准在外出期间发生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司法干警每日对请假在外矫正对象进行定位查看。社区矫正对象应在返回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到司法所进行当面销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