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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司法所针对土地问题进行调解

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5-24 17:16

宅基地只给男不给女,这在全国各地农村都曾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较长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在土地承包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歧视妇女、侵害妇女权益的问题。因此,保护妇女的承包权益,特别应当保护妇女在出嫁、离婚或丧偶后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确保农村出嫁、离婚或丧偶妇女有一份承包地。

近日,曲阳街道黄里社区(原黄里村)出现的外嫁女耕地被收回问题就是一个典型案例。2021年4月9日,曲阳司法所针对此次问题,深入前黄里村,进行入村法律支持和人民调解工作。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在承包期限内妇女结婚的,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对于外嫁妇女来讲,出嫁之后,在新的居住地并未取得承包地的,其之前承包地不能收回。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从土地承包权衍生出的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土地征用补偿收益等财产权益,是许多农村妇女主要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

此次土地权益受侵害的妇女主要是前黄里村外嫁女,曲阳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情况之后非常重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详细了解和沟通。在调解过程中,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向村民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又反复与办事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提出相关的法律建议和意见,促使该问题在司法助力下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

在调解问题的同时,曲阳司法所工作人员还向村民发放了民法典宣传册,村民可以随时拨打曲阳司法所电话,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