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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亲在子不养,曲阳司法所帮助老人撤销赠予安度晚年

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5-25 09:40

俗话说养儿防老,但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附条件的房产赠予合同公证后能否撤销?

近日,曲阳司法所处理一起因子女不赡养老人而引起老人撤销对子女赠予事件,给老人们以警醒,同时也教育了那些不赡养老人的子女们。

恒大雅苑小区刘某与郭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后育有二子一女,并拥有恒大雅苑小区住房一套。2015年5月两位老人在小儿子及其媳妇要求下将所居住的恒大雅苑的这套房产赠予给小儿子并作了公证,小儿子一家与老人共住现在这套房屋,并由他独自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后因房间太挤,老两口搬出去居住。小儿子每月给老人500元生活费。可是近两年来小儿子不但不给老两口生活费,小儿媳妇还对公婆不理不睬,不再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无奈之下两位老人来到曲阳司法所咨询能否撤回赠予公证。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边安抚老人,一边了解到该房屋仍登记在老人的名下,房屋产权尚未发生实际变更。便告知老人完全可以到公证处撤销上述赠予,公证处应依其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撤销该赠予合同。

两位年迈的老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此事,老人认识到,把孩子抚养成人就是责任尽到,不应该将自己苦心经营的房产和其它财产过早分掉,一方面可以为自己晚年生活提供保障,另一方面,这些财产留下来也可以根据三个子女的表现来确定将来的继承份额,对子女们的行为也会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