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听说司法所能申请调解,我在开发区厂里上班摔伤了,现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了,没等到老板一句回话,医药费是给我付了一部分,从那以后不见人了,打电话也不接,也不再来医院,我家里也负担不了。我也不想把这个事情闹大,拜托你们帮助我和老板协调一下,帮我拿到剩下的医药费还有我的误工费。如果实在协商不成,我再想其他办法。”走访进社区时高女士向我们讲述了她的困难。
司法所工作人员听了她的诉说后,又详细地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2021年4月底,任井社区居民高女士在凤凰山开发区某工厂上班时,不慎摔倒小腿骨折,在人民医院就诊。事故发生后,该厂也为员工高女士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双方关系还比较融洽。经过一个月的住院治疗,高女士身体逐渐康复。出院后,高女士就赔偿事宜与工厂之间进行了多次协商,一直无果。事发后近两个月,该工厂由于经营规模改变,进行内部整顿。员工高女士又找到工厂负责人沟通赔偿事宜,而工厂负责人以工厂存在种种困难为由进行推脱,未予赔付。
次日,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任井社区调委会进行了走访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后,便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社区调解室就赔偿事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工厂负责人表示:“我们没有推脱的想法,该我们负责的肯定要负责的,只是目前厂内变动,运营也比较困难,确实很难拿出这么多钱来,都是老员工了,希望各退一步,妥善解决这个问题。”
高女士也说出了自己的困难,自己离婚后一人把孩子带大,儿子去部队当兵了,家里也没有任何收入来源,高女士提出一次性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5万元,然而厂里负责人称赔偿金额过高,公司现正处于经营困难时期。看到这种局面,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解读了《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明确伤残等级赔偿范围和标准。随后工作人员分头给双方做工作,一方面根据标准给高女士详细计算了赔偿金额,其主张5万确实高了点,况且公司现在经营困难,如果起诉的话公司是否能撑到判决那一天还不确定,不如让一步,拿到手才是真的,打官司耗时不说,起诉成功了公司没钱执行不了也没用;另一方面跟工厂负责人说高女士是工厂的老员工了,没用功劳也有苦劳,况且其现在一个人不能上班确实困难,工厂再难理应伸出援手,尽自己的责任。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讲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工厂负责人同意赔偿高女士各项费用合计3万元,双方当事人自愿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这场纠纷终于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用心调解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今后,曲阳司法所将继续尽心尽责,结合实际工作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见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