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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到东办司法所开展
集中教育

来源: 相山区司法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6-03 17:53

为增强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力度,6月2日上午,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刘斌及滨湖戒毒所挂职民警到东办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

集中教育中,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刘斌一是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区社区矫正对象被训诫、警告的人数,重点通报了被处罚的原因主要是定位手机不按规定使用、心岸APP漏签、不假外出;二是通报了今年以来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情况及具体原因,希望东所管理社区矫正对象能够引以为戒;三是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再次学习了《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中关于可以提出外出申请的六种情形,并逐条解读。最后刘斌局长希望东所社区矫正对象能够坚持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争取平稳度过矫正期,顺利回归社会。

集中教育中,滨湖戒毒所挂职民警戴警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学习了《社区矫正告知书》内容,详细讲解了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规定、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的处罚措施、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享有的权利。

本次集中教育通过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直接到所的形式开展,同时也是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与支持,对社区矫正对象形成了一定的震慑作用,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