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圩司法所积极探索具有特色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方式,在平时的社区矫正工作中,树立了“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实施社区矫正人性化管理。同时,社区矫正又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工作,在矫正监管过程中,严格执法、依法管理。
一是树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以人为本”的意识,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依法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对象的同时,尊重其人格尊严,对其依法享有的人身、财产等各项权利予以充分保护,切实关心其日常生活。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报道时,除告知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之外,还书面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及维护权利的途径。二是落实监督,查找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矫正隐患,推进社区矫正向规范化方向发展。三是明确权利,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维权意识。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教育不够深入,维权意识薄弱这一情况,司法所通过法治宣传与集中教育学习,向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治教育,教导他们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任圩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管理、教育、帮助,并紧紧围绕提高社区矫正质量这个核心,注重心理教育和人性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