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夏某某无奈来到三堤口法律援助工作站,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9年丈夫李某某离家出走至今没有消息,夏某某一直在娘家生活,目前没有收入还带着儿子在一起生活,想申请法律援助起诉离婚。
夏某某,女,1988年出生,相山区马楼庄马西庄人。2012于李某某在相山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夏某某表示由于双方感情婚前了解不够,感情基础差,性格不合,自2015年虽在同一屋檐下,却早已分床睡,,夫妻之间没有交流,2019年李某某出去打工至今没回来,也没有给家里寄过钱,平时的生活都是娘家给予的补贴,目前,夏某某带着二子在娘家居住。
工作人员考虑到夏某某与李某某两人婚后育有一子,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于是耐心劝导,希望其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不要轻易离婚。夏某某表示两人已无和好的可能,打电话就是不接,还经常换号,问婆婆家人都说不知道在哪,坚决要求起诉离婚。经过三堤口法律援助工作站初步审核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三堤口法律援助工作站马上帮助夏某某申请法律援助,上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