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日常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西办司法所结合辖区实际,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期间请销假制度,杜绝脱管失控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一是严把请假关口。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思想动态、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外出目的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二是规范请假手续。社区矫正对象在办理请假手续时,要求其提前提交书面申请,与其进行谈话并记录请假具体事项;请假人员需提供担保人签订担保书,并对外出联系人的信息以及外出事项进行核实,填写《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表》报区局进行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三是实行追踪管理。对外出请假人员进行手机定位抽查,并做好记录工作;向社区矫正对象严明请假外出的监管规定,强调违反请销假制度的后果及处罚规定。
四是完善销假制度。社区矫正对象应在返回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到司法所进行销假,并提交外出期间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的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