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午,辖区居民刘某山与耿某州发生争斗至耿某州受伤住院治理花费3万余元,耿某洲申请了法律援助起诉向刘某山赔偿4万5千元,定于11月10号上午开庭。刘某山到司法所咨询被起诉事宜,司法所了解案情后,主动介入进行调解。
司法所对双方人身伤害纠纷进行多次背对背调解后,于10月20日上午,双方达成一致、握手言和,刘某山一次性向耿某州支付3万元,双方再无其他纠纷。司法所主动作为进行调解减少了当事之间的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为辖区群众办了一件实事。
最后,耿某洲表示近日到相山区人民法院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