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上午,相南司法所对新入矫的一名未成年人夏某开展个别谈话教育。夏某因聚众斗殴罪被濉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在缓刑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相信方寸之间定有诗和远方。对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工作人员善于“从心”切入,通过轻松的“闲聊”,促使未成年人自主自发地推倒叛逆的“防火墙”而融入“你的话题”,进而“产生共情”,这样,一次个别谈话教育就算成功。只有敞开了心扉,才能发现问题的根源。个别谈话紧紧围绕全面了解和掌握矫正对象的学习、生活及思想动态,而采取什么样的矫正矫治措施就是“对症下药”。
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交流、心理沟通、因势利导、循循善诱,有的放矢地使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获得思想的转变和行为的改变,用爱心护卫未成年人矫正对象健康成长,同时培育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信仰。